据悉,5月20日8时许,天边分局凤凰派出所接到大众报警称,其放置在天边区梅村岭渣水库用于灌溉果园的一台蓝色抽水机被盗。
接报后,民警当即赶到现场打开查询。经调取有关的材料,研判剖析,民警发现苏某规有作案嫌疑。5月22日21时许,民警在天边区某村依法将苏某规传唤到派出所承受查询,追回被盗抽水机。
经查,苏某规在岭渣水库邻近有一块果园,素日里路过水库时,总能见到一台寒酸的抽水机放置在水库边上,且未接线通电,心想应该是别人所丢掉。5月19日9时许,苏某规便联系了一家废品收购站老板来到水库边上,在收购站老板不知情的情况下,以400元的价格将抽水机卖予该老板。
经问询,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人苏某规(男,51岁)照实陈说其偷盗的违法行为。天边分局依法对苏某规处以行政拘留10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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